中国打击洗钱犯罪

编辑发布:丁其 | 2003-02-12 16:29:07

【星网专讯】北京权威人士透露,中国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黑钱至少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中国警方近两年共协助外国警方调查涉及洗钱犯罪线索70多起,涉及17个国家和地区。官方媒体报导称,中国一直十分重视反洗钱工作,早在2000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同公安部就重点对5个省市的地下钱庄进行了打击,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

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生产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那么,多大金额将会涉嫌洗钱?哪些交易又将会受到重点监控呢?央视《中国财经报道》对此进行了关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巴曙松博士参与了此次话题讨论。

巴曙松说,利用现金流量比较大的行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央行三大法规主要是对金融机构,银行在为客户提供很多渠道的资金调动方便时,也为洗黑钱的犯罪分子提供这种可能性。在利用银行来进行洗钱方面有很多方式、方法,比如说,他可以用一些假名开立账户,或者让别人开立账户,包括用银行的贷款来掩盖不正常的收益,包括它直接控制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来达到洗钱的目的,这都是一些渠道。另外,除了现金和金融机构之外,还包括一些空壳公司,海外避税的天堂,利用这些方式,都有洗钱的可能,要面对和正视这些渠道。

一月十三日至十五日,中国人民银行在三天内连续公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这些规定和管理办法都将从二00三年三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三大法规都将于2003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届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对所有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记录,都将自交易日起至少保存5年,未按要求保存、记录、上报和泄密的金融机构都将受到严惩。消息一出,一直在加紧建立反洗钱体系的各大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在同业中最早开展反洗钱工作的中国银行称,央行的三大法规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他们将借此对海内外所有分支机构的员工进行更深层次的反洗钱训练。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这三个规定和管理办法促进了中国外汇领域反洗钱法律规定的完善,促进了金融领域反洗钱法律框架的建立,初步构建了中国反洗钱的法律体系。随著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国际洗钱犯罪活动日趋猖獗。尤其是利用金融系统进行洗钱,已成为现代洗钱活动、特别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国际洗钱活动的突出特征。中国也不可避免地面临国际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机构跨境洗钱活动的冲击。(多维社 鹿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