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超级名模陈娟红要打官司

编辑发布:丁其 | 2003-03-05 06:54:40

【星网专讯】中国超级名模陈娟红认为《青年一代》杂志中一篇关于“傍大款”的文章毁坏了自己的声誉,将该杂志编辑部和出版商上海人民出版社告上法庭,并索赔120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据新华社报导,陈娟红在起诉书中称,《青年一代》2002年4月号(总第204期)刊登了一篇“本刊特稿”――《都是漂亮惹的祸》。文章在“进行一组有关婚姻和家庭的调查与采访” 的基础上,对“漂亮女人如何把握婚姻” 进行了探讨。其第一部分“用美貌换婚姻的人生赌博”中,描写了“有著魔鬼身材和出众容貌的陈娟虹”抛弃前男友,与某大酒店副总结婚,后该副总因出差时嫖娼被警方抓获并被停职,故陈娟虹与其离异。

该文还极尽渲染之能事描写了陈娟虹“从来不愿‘屈就’自己,过一种较为平淡的生活,也不是想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更多的物质利益,而是想用自己的美貌通过婚姻来‘换取’更多的东西,这就有点赌博的味道了,押错了宝,看错了人,便使婚姻‘触雷’。”该文同时配发两幅图片。

陈娟红认为:文章虽然用的名字是“陈娟虹”,与自己有一字之差,但辅以“魔鬼身材和出众容貌”的描述,同时还配发了陈娟红的照片,并附有“有著魔鬼身材和出众容貌的陈娟虹,婚姻却不像想像的那么如意”的文字说明,属于恶劣欺骗和误导读者的行为,其目的就是让读者以为这就是身为名模的陈娟红的婚姻经历,从而达到以名模的婚姻来吸引读者、增加销量、扩大发行面和影响面的最终目的。事实上,陈娟红至今未婚。

陈娟红认为,《青年一代》编辑部刊登的这篇文章歪曲事实,恶意诽谤,严重伤害了她的个人生活和情感,对其生活和事业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恶劣影响和后果,是对其名誉权的严重侵犯;同时,编辑部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她的照片,构成了对其肖像权的严重侵害。因此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青年一代》编辑部和上海人民出版社停止侵犯其名誉权和肖像权,回收并销毁刊登侵权文章的杂志;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在《青年一代》刊登赔礼道歉的声明;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120万元。

陈娟红1969年2月出生于浙江嘉兴,身高179厘米,肩宽46厘米,胸围85厘米,腰围62厘米,臀围87厘米。商务周刊披露,陈娟红是从中国T型台上走向世界的第一人。1990年夏天,中专毕业的她考入杭州嘉德宝时装队。1991年10月,在世界超级模特精英大赛中国赛区选拔中,她以一身简洁沉静的灰色花呢西装、配熨帖的长裤独树一帜。1992年,获世界超级模特大赛中国选拔赛冠军;代表中国赴美国洛杉矶参加世界超模大赛并获“世界超级模特”称号。

1998年,陈娟红创办北京概念98模特公司,首次开创股份制模特企业;1999年组织首届中国男模大赛,弥补了中国男模在国际同行业的空白,近年与全国17家模特公司及经纪人合作,创办模特经纪人协定网络。陈娟红因此被媒体评为“最具价值的模特”。(多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