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卫视专访保安局长李家超:香港特区政府会积极配合中央关于BNO的决定

编辑发布:jack | 2021-01-13 11:44:47

【星网专讯】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接受凤凰卫视记者黄芷渊独家专访时表示,特区政府对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绝不容忍,任何人包括外国政客,如果涉嫌组织、策划或协助潜逃,特区政府都会在法律框架下,追究其法律责任。

而针对英国计划向持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的香港居民,开辟获取居英权的管道;李家超表示,如果中央政府作出任何决定,特区政府会积极配合。

另外,香港卫生防护中心设立的首个「个案追踪指挥中心」11号起投入服务。李家超指,中心向纪律部队借调了大约一百名成员,中心运作至今大致畅顺。他强调,抗疫是全社会最重要的任务,纪律部队平均每天都有一千五百人参与抗疫工作,最大的角色是确保特区政府的抗疫措施落地实施。


【图: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接受专访现场】

特区政府会积极配合中央关于BNO的决定

黄芷渊:有行政会议成员日前提出,内地应结束香港特别待遇,严格执行《中国国籍法》,禁止港人拥有双重国籍身份及要放弃香港投票权等。对于近日热议的BNO问题,及针对英国计划向持有BNO的香港居民开辟获取居英权的管道,您如何回应?

李家超:BNO只是一个旅游证件,不会享有任何譬如领事保护,其实大家的立场态度很清晰。当然这次英国政府做一些违反当时说的做法,将BNO处理手法改了,有关国籍的问题,是中央的事权,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据我所知,外交部已经发出了很多相关声明,如果中央对于譬如BNO的态度及处理作出任何决定,特区政府当然积极配合。

特区政府对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绝不容忍

黄芷渊:有人说,《香港国安法》令社会回复平静;但也有人认为,示威活动减少,只是因为疫情下有限聚令等措施,疫情过后,情况可能有变。《香港国安法》推出半年,你如何评价其作用?

李家超:《香港国安法》对整个社会带来的震慑作用是很大的。暴力事件、港独、肆无忌惮的嚣张,这方面的风险减到很低。例如《香港国安法》推出后五个月,因为游行示威带来的暴乱破坏,拘捕的人数跌了五成。换言之,《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五个月,相比起法律推出前五个月,因为这些破坏性罪行被拘捕的人士,下跌了五成。这是很大的作用。

另外,很活跃的破坏分子及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包括一些自称退休、退场,一些离开香港,有些潜逃;有一些破坏国家安全的组织,自己停止运作。所以大致上,大家看到社会逐步回复正常运作。之前有市民因为表达意见与其他人不同而被人殴打、绑住,或地铁被破坏等等,现在基本上将这些风险减到最低。

但我们也要小心,因为过去的暴动和有关的罪行,导致社会上仍存有不守法的意识。最差的时候,犯法的人嚣张到,觉得自己打人比被人打更对,坐地铁跳闸不付费觉得理所当然,这些不守法意识是要慢慢改的。当然执法方面会努力,但最重要的是社会上要营造一个守法意识,社会共识是重要的,舆论、教育、法庭裁决,我们都要利用这些,让特别是年轻人了解,无论目的是什么,犯法就要负上责任。

《香港国安法》的作用,大家是有目共睹的,我们希望利用法律给予我们的权力,继续处理例如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同时一直在做的是防范制止的工作,尤其宣传教育方面,希望增加市民维护国家安全及守法的意识。我相信长远发展是非常正面的。


【图: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接受专访现场】

黄芷渊:早前香港警方拘捕了超过50人,涉嫌参与所谓的「35+」及「揽炒瘫痪香港计划」,涉干犯颠覆国家政权罪。有声音指,议员否决议案「很正常」,属《基本法》赋予的权力,认为不属于颠覆政权行为。你如何解读?

李家超:个案还在调查中,细节我不适宜详细讨论。但有几点是重要的。

被捕人士参与推动的计划,目的是在立法会取得35个议席后,盲目地否决政府的财务议案或《财政预算案》,从而让特首下台。「揽炒十步曲」的计划,就是在一系列行为中,让特首下台后,加上社会大规模街头暴动及外国制裁,令整个香港停顿,甚至有「跳崖」的准备。

正常审议《财政预算案》是应该做得事,但如果这个所谓的计划,所提及的是不顾一切,盲目地否决,目的是令特首下台。警方会调查证据,看看向有关人士作出怎样的处理。这次所针对的是被捕人士涉嫌的行为,目的及行为构成什么罪行,调查搜证方面会做得很清楚。

黄芷渊:如果只是叫口号,所谓的「言论港独」呢?

李家超:这要看法律条文如何写。《香港国安法》有四个罪行,主题罪行是组织、策划或参与实施,另外引申出来的罪行,包括资助、协助教唆等等。煽动是其中一个罪行。某个行为,无论涉及实质破坏性,还是经过一些言行,会不会触犯法例,要是看是不是触及所谓「煽动」的条件。每一件案件当然都要看实质行动。

香港我们会平衡言论自由以及法律方面,有否跨越法律限制的底线。市民的言论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但政府对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绝不容忍。现有的法例中,也有类似的煽惑罪,透过法律手段予以管制言行。一个人的利益权利不能凌驾于其他人的利益权利。

要考虑现场实际情况、意图等等。但说得很清楚,煽惑或煽动,如果条文中的情况触犯了法律,就有可能犯法。在香港,针对煽惑罪有很充分的案例,例如在占中后,有九个被告人都是被控告煽惑罪而被定罪,法庭也有充分的经验,判断某些行为是否违反煽惑或煽动的界线。

黄芷渊:你早前表示,任何人包括外国政客,如果涉嫌干犯组织、策划或协助潜逃的罪行,警方都会积极调查,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追究法律责任。有丹麦政客已公开承认协助许智峯流亡而虚构外访行程,并发出虚假的公务外访邀请函,类似这样的事件,当局如何处理?

李家超:法治的原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任何人包括外国政客,如果涉嫌组织、策划或协助潜逃,特区政府都会在法律框架下,追究其法律责任。无论他是什么背景,香港的法律如果适用于他,我们就会按照法律要求处理他。有人犯法,香港政府必然要按法律处理,这是政府的责任;警队也会按照法定责任,调查任何违法行为。如果取到足够的证据,而在我们的司法管辖范围内,有适用的条文或适用的情况,当然我们就会依法处置犯法的人。

当然,如果不在香港,我们首先要有个方法,让你在香港的司法管辖区出现,来到香港,或者其他经过国际合作,令有关人士可以在香港司法管辖区出现,我们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区,但每个案件,只需要有人犯法,执法部门都会竭尽所能搜集证据,令有足够的证据,令他面对法律后果,这是必须要做的。


【图: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与黄芷渊】

保安局配合「个案追踪指挥中心」工作

黄芷渊:香港卫生防护中心在启德社区会堂设立的首个「个案追踪指挥中心」11号起投入服务。保安局如何配合相关工作?

李家超:「个案追踪指挥中心」运作至今大致畅顺,纪律部队借调了大约一百名成员,包括警队、海关及入境处成员,协助对新冠肺炎确诊个案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联络、询问及追踪等工作。

香港卫生署给了参与追踪接触者的执法人员培训,例如追踪是什么情况下进行,哪些是接触者,追踪了第一层后,下一层如何?追踪后结果应该如何运用、如何报告?这些都有说过。如果按实际情况,再需要增加人手做其他工作,我们纪律部队都会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再添加人手。

黄芷渊:香港抗疫整整一年,保安局主要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李家超:保安局辖下有六个纪律部队,还有两个辅助队伍:民安队及医疗辅助队。除了检疫中心的工作,还有例如我们做执法、追踪接触者及调查有没有人违反命令等等,我们制定政策、推行政策。

纪律部队平均每天都有1,500人参与抗疫工作,所以最大的角色是确保特区政府的抗疫措施落地实施。抗疫是当前全社会最重要的任务,香港保安局也责无旁贷,一定会配合特区政府的政策和措施,与市民共同抗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