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籍华人走私中国化石被判7年

编辑发布:jack | 2006-01-05 21:10:35

【星网专讯】(星星生活综合讯)据中国媒体报道,1月5日上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杭州海关破获的建国以来最大一起古生物化石走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文物罪,判处加籍华裔被告人朱春林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法院同时以走私、倒卖文物罪,对其他5名被告分别判处2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万至13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对扣押在案的各类化石及供走私所用的木雕、树脂等工艺品予以没收上缴。

法院认为,朱春林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送国家禁止出口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出境;朱小刚等明知朱春林购买化石用于走私出境,仍向其出售、介绍或帮助收购、保管、偷运出境,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文物罪。朱小刚等人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其行为均已构成倒卖文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金华中院审理后查明,本起案件主犯朱春林系加拿大籍华裔,曾为某大学教师,对地质学有一定研究。从2003年起,朱纠集其侄子、朱小刚等人在国内采购古生物化石走私到美国销售。经过侦查,以朱春林为首的家庭走私团伙彻底浮出水面。

据杭州海关所属金华海关缉私分局统计,朱春林等人此次走私、倒卖及收购、转移、非法藏匿的各类古生物化石共计2925件,均为国家禁止出口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名单中的化石。其中,经国家权威机构鉴定确认的三级化石(相当于三级文物)就达57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