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安省办理离婚

编辑发布:jack | 2005-06-07 20:31:06

【星网专讯】在加拿大,当一个家庭的破裂已无法挽回,离婚是唯一可合法解除婚姻的方式。在安大略省离婚,需要如何办理法律手续呢?

首先,在安省,所有的离婚申请,都必须交由安省最高法院处理和批准。安省最高法院在各市镇都设置了法庭处理离婚案件,离婚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所居住的区域,向各属法庭递交离婚申请。通常邮编由“M”开头的,离婚申请需递交到多伦多 393 University Ave的安省最高法院处理和判决。

根据安省的法律,在安省提出离婚的申请人中的任何一方必须在安省居住一年以上(无论是否移民或有无合法居留身份),才能在安省离婚。在安省,提出离婚申请的合法理由(Grounds)主要有三种:1.夫妻双方已分居一年或以上;2.通奸;3.家庭暴力。就第一种理由来说,只要夫妻双方已在法律的意义上分居一年或以上,则法院都会接受申请人的离婚申请。以第二及第三种理由提出离婚,通常牵涉到第三方的证据/证词,如警方的口供等,所以在办理离婚的手续上较复杂。

以提出离婚申请的方式来讲,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Joint Application)和单方离婚(Sole Application)。(包括分居两地离婚)两种方式。单方离婚又分”无争议”(Uncontested)和“有争议”(Contested)两种。有一些分居两地且都同意离婚的申请人可用无争议的单方离婚方式办理离婚,即只需要在安省的一方单方面提出离婚申请,法院也可办理。这样就可免除在异地的另一方因各种原因(如非移民身份,无访加签证等)不能专程回加办理手续的麻烦。有些夫妻长期分居,一方甚至与另一方失去联络,想离婚的一方也可用单方离婚的方式提出离婚。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异地离婚还是无对方地址的离婚申请,都必须满足提出离婚的三种理由中的其中一条,如分居一年或以上等,法院才能受理。

协议离婚的双方都不需要上庭。而无争议的单方离婚也无需上庭。只有有争议的单方离婚才需要上庭。办理协议离婚通常需要3个月左右,无争议的单方离婚通常需要4个半月。

很多人以为,在加拿大离婚,必须要通过聘请代表律师才能办理。其实不然。由于加拿大律师费昂贵,多数愿意和平分手且离婚条件不复杂的夫妻,可以选择以自理的方式(Self-counsel)办理协议离婚甚至是无争议的单方离婚。以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申请人可自行到法院(如多伦多 393 University Ave的安省最高法院)提交离婚申请,或委托一些法律服务中心准备文件并代递交申请。这类服务通常收费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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