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官站到了被告席

编辑发布:jack | 2003-08-18 21:04:47

【星网专讯】红极一时却生殃 昔日法官落法网

王玉忠从部队转业后被分配到海口市文化局,后又调到海口市中级法院,1991年6月调海口市新华区法院任职,他领导的新华区法院曾在1999年底被援予全国法院模范集体称号;还先后获得省市级10个奖项和荣誉称号。

就在王玉忠红极一时的时候,2002年春节刚过,举报王玉忠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材料飞到了海口市纪委。

初查证实了王玉忠确有受贿犯罪嫌疑。随即对其实施了“两规”,他初步交待了利用单位为干警购房的机会、从中受贿20万元的事实。

2002年8月15日,王玉忠受贿案很快移送到海口市检察院立案侦查;8月22日,经海口市和新华区两级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其刑事拘留;是年9月4日,王玉忠被决定逮捕。从此,土生土长在海南儋州市、刚过52岁的他,走完了权势显赫的法院院长生涯。

在王玉忠当院长期间,业务上的事交给副手干,他最上心的莫过两件事,一是为干警购买住宅楼,二是转让新华区法院所有的那块肥得流油的土地。

那是1997年下半年,新华区法院要购一批干警住房,为掩人耳目,王玉忠的办公室成立了购房小组,并召开会议专门研究。之后,王玉忠在家里找他推销住宅楼的人接连不断,遗憾的是,终因价格、地域等问题谈而未成。

其实,明人不用细说,钱迷心窍的王玉忠早就听说搞房地产开发的老板都赚了钱,图了利。他讨厌那些前来找他推销住宅楼的推销商不“放血”,只字不说给他“打点”的事。他得不到好处,怎能轻易办这件事呢?

购房暗中收贿赂 捞了横财心难安  

光阴似箭,几个月一晃过去了。转眼到了1997年11月间,海南鸿庆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劳某某,得知海口市新华区法院要购干警住房,便主动多次与新华区法院联系。

经打听,该法院院长王玉忠说一不二。几次接触后,虽未深谈,但劳总经理觉得有戏可唱。

这天下午,王玉忠接到劳总的电话:“喂,是王院长吗?今晚请您赴宴,地点在……”“好吧,6时见。”劳总没想到王院长如此爽快,一口就答应了。

宴席早已安排停当,但王院长迟迟没有露面,就在劳总抓耳挠腮、进退两难之际,王玉忠的公爵小轿车终于急驶而来。

王玉忠扫了一眼桌上的来客,一个个财大气粗,少不了都是些令人羡慕的个体户,从内心讲,他根本瞧不上这些人;但是想到自己一个堂堂的法院院长,一个月的工资加奖金还不如他们一天捞的钞票多,还不如他们一餐饭的开销。一想到这些,心里添了几分不平。

酒过三巡,面红酒酣的劳总经理乘着酒力,凑近王玉忠,小心翼翼地说:“王院长,单位购房的事,您还得多费心,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一场权力与金钱的交易在阴暗的角落里悄悄地成交了。

1998年6月初,劳总带王玉忠及法院购房小组的工作人员实地看房。在看房过程中,劳总又与王玉忠窃窃私语,许诺事成之后,定给好处。

是年是月中旬,在王玉忠主持下,双方进行购房洽谈,最终敲定,房价每平方米1480元。

过了几天,法院方面还是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表示,急于出售房的劳总,担心王玉忠不见兔子不撒鹰,便给王玉忠打电话,明确表示:“事成之后,给20万元酬谢费。”王玉忠听后,马上表示认可。

这年6月27日,王玉忠代表新华区法院与海南鸿庆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劳某某签订了购买4000平方米房产、每平方米1480元的房屋买卖合同。

时隔3日,新华区法院转付鸿庆房地产开发公司第一期房款100万元。款转出后,王玉忠等了几天一直没有劳总兑现承诺的电话。这天,他让其胞弟王玉彪给劳总通电话拿钱。

两后天,终于等到了劳总让去拿钱的信息,当时正举家在海口望海楼喝早茶的王玉忠,让王玉彪开着他的公爵小轿车去取款。几分钟后,劳总将10万元现金在海口上岛咖啡厅旁交给了王玉彪,并让他转告王玉忠,由于资金周转问题,余款下次付清。

1998年8月下旬,新华区法院转付了第二期购房款;9月初,劳总通知王玉彪取钱,王玉彪经王玉忠同意后,驾车到海口市金宇路的农行储蓄所门口,收下劳总给的10万元现金,直接将车开到法院,把10万元贿赂款交给了王玉忠。

出让土地搞联营 索取钱财欲难填  

1993年初,海南振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梁某某,得知海口市新华区法院欲将征用的土地出让筹资建房的消息,主动上门找到新华区法院院长王玉忠,谈合作筹资建房事宜。

几经交涉,1993年4月23日,新华区法院与海南振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联营合同”,该公司付给新华区法院土地转让费每亩110万元。

按照常理,签订了“联营合同”,海南振发公司就具有了开工的权力,但在王玉忠眼里,“联营合同”不过是一纸空文,不好好“表示表示”岂能履行合同?

时间一天天过去,振发公司的梁总经理迟迟不见新华区法院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心里似乎明白了王玉忠的用意。

某日,梁总电话约王玉忠来到海口国际商业大厦的一个房间,将20万元现金交给王玉忠,王欣然笑纳。

大约过了半个月,梁总将10万元现金交给他助理莫振杰,让他要妥办此事。莫助理便与王玉忠约定到国际商业大厦的停车场见面。见面后,莫振杰在车上将10万元现金交给了王玉忠。

查搜赃款数百万 铁证如山惩贪官

办案人员在掌握了王玉忠藏匿赃款的线索后,依法对其妹王玉娇的住宅进行搜查。

谁料,王玉娇一口咬定从未给王玉忠放过什么钱物。办案人员最终做通了王玉忠的思想工作,动员其妹交出藏匿的存单。

办案人员清点存单,整整200余万元,有约78万元的财产来源不明,最终构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至此,海南省首例区级法院原院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随着一审法院判决而宣告终结。(本文选自《新民晚报》,作者:江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