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爱玲律师信箱(46)

编辑发布:jack | 2006-04-04 20:38:38

【星网专讯】问:我的朋友是永久居民,他现在在中国。他没有永久居民卡,因为当时他没有办法在加拿大境内等着让他去领取,他就在没有得到永久居民卡之前离开加拿大回到中国了。当时,别人告诉他,他可以得到一个特殊的签证回来再申请永久居民卡。上个月,他申请这个特殊的签证但是被拒绝了,并且说他已经丧失了永久居民的身份。请问他现在应该怎么办呢?他还想保持他的永久居民身份。

答:如果你的朋友在他申请旅游证件(即你所指的特殊签证)之前的365天之内曾经居住在加拿大,他就有权得到该证件返回加拿大。他必须立刻进行申请以便那365天不会过期。如果他在那段时间内一次都没有返回加拿大,而他又想保持他的身份,他就要向移民上诉部门(IAD)对他已经丧失永久居民身份的决定提起上诉。因为时间有所限制,他必须立刻着手进行。另外,他还必须向IAD进行另一个申请,要求允许他回来出席他所作的上诉的聆讯。如果这个申请别拒绝了,他就只有通过远程电话会议的方式进行他的聆讯了,这个将会是十分困难的。因为居住情况的上诉通常都十分困难和复杂,目前对他最重要的是寻求一个合格的律师来代表他。

移民律师易爱玲(Nancy Myles Elliott)是加拿大律师协会安省分会移民组成员,通晓中文。读者如有移民方面问题,可写信或传真询问,易律师将尽量在本栏解答。通讯地址:100 Allstate Parkway, Suite 503, Markham On L3R 6H3, 传真905-305-9953,电话:905-305-9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