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买卖的税务问题

编辑发布:jack | 2006-11-14 21:24:51

【星网专讯】(浩晖会计师专栏)这几年生意买卖非常畅旺,经常是一店难求。生意买卖常见的有便利店,咖啡店,快餐店等。生意买卖除了是买卖双方谈价钱,务上的考虑和安排也是不可忽略的。

购买生意可以是购买对方的资产(如机器设备和存货等),可以是购买对方的股票(如果卖方是有限公司)。购买对方所有的股票可以让买方拥有公司所有的资产,但是也要承担公司的负债。

从买方的角度来说,购买资产是较优先的选择。首先,买方不必担心原来生意中隐藏的负债和承诺,通常一个购买合同就可以明确规定所有债务归于卖方。其次,买方可以通过谈判来得到一个对自己有利的各类资产的价格分配。由于这个价格分配是买方日后申报税务折旧(CCA)的基础,而溢价(goodwill)和各类资产在税务上的折旧率也是高低不一的,买方可以争取以后每年有更高的折旧,降低应付的税款,从而达到省税的目的。当然,购买资产还存在一个支付PST的问题(至于GST,买卖双方可以协议免付GST),在确定上述价格分配时需要综合考虑。

从卖方的角度来说,通常出售股份在税务上最划算。假设卖方的股票升值了,那么出售股份就意味着产生了资本增值,50%需纳税。但是对加拿大人控制的小公司来说,您很可能符合条件从而可以享受50万元的资本增值的免税额。如果是出售资产的话,就不能享受这种资本增值免税额了。另外,对于亏损的公司来说,出售股份可以使买方利用原有的亏损额,这也是一个买卖双方需考虑的因素。
购买生意还有很多其它需要考虑的因素,譬如,如何融资,租约长短等。总之,购买生意是一项重要的决定,周密的考虑和策划,是将来成功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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