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纳西州上诉法庭裁定维持贺梅案原判

编辑发布:jack | 2005-11-24 05:30:57

【星网专讯】美国田纳西州上诉法庭11月23日对贺梅案作出裁决,维持孟菲斯法庭在2004年5月作出的把贺梅监护权判给贝克夫妇的原判。美联社指出,除非贺家就此案向更高一级法庭上诉,否则田州上诉法庭的裁决为贝克夫妇抚养贺梅扫清了道路。

多维社报导,美联社最新发自孟菲斯的消息说,已成为激烈监护权争夺案中心的6岁中国女孩贺梅,仍将由美国夫妇贝克来抚养。由三名法官组成的田纳西州上诉法庭,当天以二票对一票支持下级法庭作出的裁决,维持贝克夫妇对贺梅的监护权。

2004年5月12日,孟菲斯巡回法庭法官钱德斯做出一审判决,宣布终止贺绍强夫妇对女儿贺梅的父母权,让贝克夫妇继续抚养小贺梅。这名法官说,贺绍强夫妇遗弃了贺梅,不适合照护这个5岁的女孩。

一直关注此案的多维社在早前的报导中介绍说,贺梅是贺绍强夫妇女儿,出生3周后托付给当地白人夫妇贝克照顾。一年之后,贝克夫妇阻挠贺绍强探视女儿,双方发生冲突,贺绍强要把女儿要回来,而贝克夫妇以贺绍强夫妇遗弃贺梅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剥夺他们的父母权。

当时,贺绍强夫妇对判决表示失望和不满,其律师判决后不久便宣称将考虑上诉。贺绍强的律师戴维・希格尔说,辩方认为,并无证据支持贺绍强夫妇遗弃女儿的说词。贝克夫妇的律师拉里.・帕里斯说,结束为时两年的监护权争讼符合贺梅的利益,继续上诉只能延长这一残酷过程。他说,州上诉法庭处理上诉案需要两年时间,然后还有州高等法庭的上诉。

2005年2月16日,田纳西州上诉法庭听取了贺梅监护权案原被告双方的口头辩论,这起关于6岁中国女孩耗时5年的监护权之争,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律师西格尔表示,这对中国夫妇多年前在面临法律与财务困扰、将他们刚出世不久的孩子寄养在美国夫妇贝克家时,并不理解他们所作所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从贺梅不足一个月就抚养这个中国女孩的贝克夫妇则称,贺氏夫妇希望由他们来抚养这个孩子,而且他们也是贺梅所知道的惟一的父母。2004年5月,孟菲斯法庭法官钱德斯将贺梅的抚养权判给贝克夫妇。他的理由是贺氏夫妇情绪不稳定,而且在没有任何联系的情况下,把他们的女儿遗弃了4个月。钱德斯在判决书中表示,由于中国大陆实行一胎政策,而贺绍强夫妇的子女不止一个,贺梅可能因此失去医疗与教育福利。

孟菲斯大学儿童保护研究所、芝加哥Loyola大学以及纳什维尔Vanderbilt大学联合向法庭提交的文件中指出,钱德斯法官对贝克夫妇和贺氏夫妇哪一方更符合父母资格进行对比,以及认为贺梅在美国将比回到中国拥有更好的生活的做法与想法是错误的。

贝克夫妇的律师帕瑞斯则告诉上诉法庭三人法官小组说,持临时签证进入美国的贺氏夫妇,之所以打这场官司,是希望以此作为留在美国的手段。支持贺绍强夫妇的大学律师称钱德斯法官的决定是受了对贺氏夫妇不利的文化偏见的影响。

(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