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职位综合招聘考试

编辑发布:丁其 | 2002-09-24 14:51:10

【星网专讯】【本报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驻加拿大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近日宣布有意应征香港特区政府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可以申请参加今年11月16行的综合招聘考试(第一部分)。有关的报名申请于2002年10月4日截止。申请人士必须为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在香港至少居住满7年。

香港经贸处处长余吕杏茜说:“我促请有兴趣投考该等职位的人士参加这次考试,综合招聘考试让准应征者考取必须的及格成绩,以便在新语文能力水平措施在2003年生效前,符合申请该等职位的资格。”

由2003年1月起,所有香港特区政府学位或专业职系均要求应征者在投考职位空缺前,在综合招聘考试(第一部分)的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和英文运用)取得及格成绩。

综合招聘考试(第一部分)包括三张选择题形式的试卷,即中文运用、英文运用和能力倾向测试,各试卷为时一小时。两张语文试卷适用于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系,以及一些按应征者的学历(包括学位)提供不同入职起薪点的职系,例如某些纪律部队职系。此外,五十二个职系会将能力倾向测试及格成绩列为入职条件之一,以测试应征者的推理能力。

据介绍,有意应征者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页(http://www.csb.gov.hk)下载申请表格(CSB31),但他们必须在报名的五日内将有关的学历证明经传真(852-2877-9045)或邮寄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号20楼2011室公务员考试组。

除了香港的试场外,还可能因应需求而在九个海外城市设立试场,包括伦敦、洛杉机、三藩市、纽约、多伦多、温哥华、墨尔本、悉尼和新加坡。申请在海外城市应考的人士将会在2002年10月29日前收到试场地点的通知。

有关实施新语文能力要求及综合招聘考试(第一部分)的详情,可浏览公务员事务局网页。如有任何查询,请与公员考试组联络,电话: 852-2537-6429,电邮: csbcseu@cs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