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提审一锤定音 刘涌死刑立即执行

编辑发布:jack | 2003-12-22 20:09:02

【星网专讯】(星星生活综合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月22日上午在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经再审后作出判决,判处刘涌死刑。宣判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22日中午刘涌被执行死刑。

温州新闻网透露,12月22日11点10分刘涌被宣判后便被押往锦州市殡仪馆,除了刘涌的妻子被允许随车队前往殡仪馆外,其他亲属一律被禁止随车队前行。11点35分刘涌被执行注射死刑,11点50分被送往火化间火化。刘涌在被注射的时候,表情十分镇定,一言不发,刘涌的妻子却哭得泣不成声。刘涌火化后的骨灰已经被其妻带回沈阳。

沈阳今报报导称,在锦州市殡仪馆,除了刘涌的哥哥和妻子被允许进入殡仪馆,刘的其他亲属都被挡在了离殡仪馆大门100米以外的地方。刘涌的哥哥在电话中说,他一直坐在警车上没有下车。

中新网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在宣判时指出,此案原二审除对伤害罪的量刑外,其余各罪维持一审的判决正确,对伤害罪的改判有误。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刘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且不具有不必执行死刑的法定或者酌定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原二审判决定罪准确,也确认刘涌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但以“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情况”和“鉴于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对刘涌所犯故意伤害罪改判死缓的理由与再审庭审质证查明的事实不符,其不当判决应予纠正。

BBC报导说,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对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进行提审。新华社报道引述刘涌辩护律师的话表示,刘涌案之所以被改判,是在办案过程中存在“逼供”行为。但渖阳警方则指出,刑讯逼供是无中生有,对改判结果表示失望。

报导指出,针对刘涌案被改判一事,中国公众表示出极大关注。新华社引述一位辽宁省人民代表的话说,“对刘涌的改判,在公检法内部的反应跟老百姓一样强烈。”

报道说,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提审,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认为判决有误。中国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李贵方透露,除了审理毛泽东夫人江青的“四人帮案”之外,最高人民法院极少公开审理刑事案件。

了望周刊报导,备受关注的“刘涌案”是新中国成立50多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对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进行提审。据悉,锦州中院所有的法官、法警全部由最高法院人员担任。再审之前,锦州市公安局透露,在看守所内刘涌代号是“1011”。

刘涌在今年8月15日二审结束后,由死刑改判死缓的刘涌被投放到锦州监狱服刑。据锦州市警方披露,为了保证完成这次羁押任务,全局从“第一把手”到看守所管教干警,人人都付出了极大的艰辛,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10月10日下午,锦州市第二看守所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会议针对新情况新特点,认真研究并制订了一整套预案和管理制度,并决定第二看守所必须在翌日上午9时前完成监室改装任务。

刘涌的监室是由一间管教干部办公室改造的。为了预防刘涌自杀或自残,确保刘涌的一举一动都在监控之中,看守所干警连夜行动。将刘涌监室的墙壁全部用2米高、10厘米厚的海绵包上,外罩蓝布,并为监室安装了监视设备。

10月11日中午,在王立军局长的直接指挥下,锦州市公安局40多名防暴警察、刑事警察和监管干警押解着刘涌,车队一路警灯警笛开进锦州市第二看守所。刘涌当时穿着蓝底白条的囚服,神色有些萎倦。他在看守所内没人呼其名字,代号为“1011”。

为了确保羁押刘涌的工作万无一失,锦州市第二看守所抽调工作责任心强、有管教经验的8名干警,与武警4名干部、12名战士组成特别看守管教勤务方阵,实行全天候24小时面对面监管。这些管教干警每天早晨8点都要参加交接班会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

据第二看守所教导员披露,管教干部每天要记3种记录:值班记录(当班发生的一切事情,特别是刘涌的表情表现);语言记录(刘涌向看护管教人员提出的要求、需要);生活记录(每天的饮食、饮水,排泄的次数、数量、颜色,吃药的情况等)。

据管教干警讲,刘涌是一个极有城府、相当聪明的人。一审法院判处他死刑,而二审法院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他很是得意。而对最高人民法院10月8日通知他将进行再审,他就有些心惊肉跳,烦躁不安。刘涌曾对看守所管教干警说,他的案子全国全世界都有人关注,二审改判之后,日本一家报纸认为是中国审判制度的一个进步。一些地方媒体有关刘涌黑社会案件的报道内容,他也知道。

当然,他也听说过二审法院改判之后,许多人在网上发表意见,认为他作为臭名昭着的黑社会头子可杀不可留。这些东西,刘涌是怎么知道的,看守所的干警并不知道。刘涌也曾试图与看守所的管教干警探讨自己再审情况,并对自己的下场表示担忧,全体干警严格遵守纪律,对刘涌的问题有闻必录,有录必报,但一概不予回言搭话。

在两个多月的羁押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以及辩护律师,先后5次对刘涌提审或与之见面,每一次过后刘涌都有情绪波动。比如,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提审他之后,刘涌翻来覆去,唉声叹气,睡眠减少、饭量减少、烟量增加,甚至还上火起了口疮。刘涌的消沉和惶惶不可终日引起了管教干警的高度重视,管教干警反复对刘涌进行教育劝喻,还买来“牛黄解毒片”,帮他治好了口疮。在干警们的教育下,刘涌的烦躁有所释解,情绪渐趋稳定。

刘涌的身体比较孱弱,特别是胃病比较严重,锦州市第二看守所满足了刘涌吃面食的需要。据披露,刘涌的伙食并不与其他犯罪嫌疑人一样,而是与管教干警吃的标准一样。干警为他准备了两个塑胶小盆,一个里面盛上几样菜肴,一个里面盛上汤,然后拿上两个馒头。偶尔,食堂也会吃上包子、面条或豆浆、油条。

刘涌刚到看守所时,食欲不振,一天有时只吃一个馒头,但后来他曾一顿吃过几个包子。刘涌身体不适时有药可吃。刘涌也可以在监室内吸烟,吸的是软包“黄山”,规定每天不超过8支,干警们用一个窝头制成了一个烟灰缸供他使用。刘涌提出要看一些书来消磨时光,按他提供的书目,干警们为他先后买了几百元的书籍,包括《毛泽东的一生家世》、《戴高乐》、《曾国藩》和一些文摘杂志等。

看守所的其他羁押人员,可以到看守所的浴室洗澡,但刘涌属于特殊的面对面监管人员,到浴室洗澡多有不便,看守所干警就专门买来一个塑胶大浴盆,烧好水后,让刘涌在自己的监室内洗上两次澡。刘涌刚从监狱转到看守所羁押时头发挺长,是看守所的张所长亲自拿理发工具,给刘涌剪了一个挺利落的“球头”。

当然,对刘涌提出的某些生活要求,看守所在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也会予以拒绝。比如,刘涌提出要将自己灰白头发染黑,干警们考虑到染发素中含有锗的成份,从安全形度出发没有允许。还有,刘涌的一些生活开销(如买书、买烟等),是要自掏腰包的。

他的亲属有一笔钱存在看守所,每次购物由一位副所长专人负责,收据要经刘涌本人签字后才能核销。据说,有一次刘涌看到发票金额只有10块多钱,自我解嘲地说:“过去少于50万元的资金支出,我是不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