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安全法》被抨歧视穷人吁废除

发布者:jack | 2014-12-16 09:01:16 | 作者:加新社

【星网专讯】前安省司法厅长布赖恩特(Michael Bryant)呼吁省政府,废除针对乞丐和洗车童的“坏法规”。

布赖恩特加入个人与团体组成的联盟,敦促省政府废除已实施15年的《街道安全法》(Safe Streets Act)。

布赖恩特说,他任职安省司法厅长4年,没有把握机会,废除那项法规。

他周一在记者会上说:“我要负责任,我应该做到,我没有借口。”

布赖恩特与联盟成员指出,有钱人、中产阶级或慈善团体在街头筹款,可没人给他们发告票。

他说:“我们‘废除街道安全法联盟’(Coalition to Repeal the safe Streets Act)呼吁安省政府和省议会,废除这项坏法规,不再歧视穷人。”

加拿大无家可归观察组织(Canadian Observatory on Homelessness)总监吉尔慈(Stephen Gaetz)说,上世纪90年代,人们对无家可归者有种恐慌,政府于是立法取缔他们。他说:“我认为,这项法规回应公众的恐惧和偏见,而不是基于政策和证据。”

吉尔慈在约克大学当教授,他研究街头乞丐和洗车童,发现多伦多的街头行乞和街童洗车事件在2000年到2010年期间“急剧减少”。1999年,29%的受访街头青年说行乞和洗车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10年后,这个数字低于3%。

但是,告票不减反增,从2000年的780张,增加到5年后的3,000张?2010年的1.5万张。

吉尔慈说,收到这类告票的人,多数没有经济能力缴纳罚款,也不会付罚款。他估计,多伦多市那些极度贫穷的人累积大笔罚款,拖欠400万元罚金。

布赖恩特说,联盟要求与现任司法厅长梅乐尔(Madeleine Meilleur)会面。

省长韦恩(Kathleen Wynne)说,梅乐尔会尽快与联盟会晤,但她真正的忧虑是,如何解决无家可归问题,而不是废除《街道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