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锦砍树案终结,华人认罪并慷慨捐$45,000加元,於人村邻居非常不满

编辑发布:Jim | 2017-05-18 17:42:32

【星网专讯】(加国君报道)万锦於人村涉嫌违法砍掉自家门前三颗大树的华人吴女士(Wu,音译)今天(5月18日)在列治文山安省法庭认罪,法官判吴女士每棵树罚款1500加元,总共判罚4500加元。

 

华人慷慨捐$45,000加元

 

吴女士不但对砍树事件表示认罪,并且慷慨捐出$45,000加元给万锦市政府“明日之树基金会” (Trees for Tomorrow Fund)。

 

 

吴女士今天并没有在法院出庭,代表律师大卫·古德曼(David Goodman)代表吴女士在法庭上进行了辩护。

 

万锦市政府周四下午发表声明,吴女士捐出了$45,000元给“明日之树基金”,不过捐款没有在法庭上提出。

 

於人村邻居穷追不舍

 

但於人村邻居斯卡罗(Pam Scarrow)则对吴女士穷追不舍,不但准时到法院出庭听判,并且向法官询问是否可以读出一份受害者影响声明(victim-impact statement)。

 

不过,法官决绝这名激进人士斯卡罗的非常不寻常的要求。

 

法庭结束后,邻居斯卡罗在法庭外对法庭的判决表示了不满。

 

 

图:吴女士邻居斯卡罗    版权:Tim Kelly/ Metroland

 

斯卡罗称:“市政附例显然无效,(三颗树中)其中一棵树的价值就已经是$75,000元,另外两棵的价格也高于(吴女士)罚款。”

 

斯卡罗补充说:“罚款对于砍伐树木的人来说不会有任何阻吓作用。”

补种18棵树

 

除了缴纳$4500元罚款,吴女士表示,她将在5月31日下午4:30分之前在万锦遵守一项章程,种植18棵树木。

 

这些树木必须来自22个物种的批准清单,宽度至少为60毫米。如果她在截止日期没有完成,她必须支付$10,800元的罚款。

 

事件回顾

 

事件中的吴女士在万锦於人村Gainsville街拥有47号和51号两间独立屋。

 

图:47号门前原有的三棵大树

 

事发于2016年12月,由于於人村区内房价暴涨,吴女士在Gainsville大道47号的物业门前立出告示牌,声称正在申请改建该物业。

 

 

 

但是,吴女士在没向万锦市政厅申请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就砍掉了门前3棵大树,其中两棵还是属于政府所有。

万锦市条例执法员大卫·亨特(Mark Hunt)开出罚单,要求吴女士在5月31前补种18棵树或缴付罚款10800元,相当于每棵600元。

 

根据万锦市政2008年的树木保护附例,业主若想砍掉住宅范围树木,无论树木位处私人范围还是市府范围,只要在树木1.37米的高度处,量得树木直径超过20厘米,业主就必须先向市府申请。

 

 

附例列明,在未获得市府许可的情况下砍倒一棵树,将每棵树处罚500元至10万元的罚款。所以,一旦罪名成立,吴女士将会面临最高30万的罚款。

 

所以,吴女士私自砍树,按例最高可以每棵树罚款10万加元,现在法官轻判吴女士只是罚款4500加元是非常幸运的。

 

本文参考:

https://www.yorkregion.com/community-story/7322853-markham-tree-cutting-woman-pleads-guilty-fined-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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