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华人男子10年前逃税跑路,如今被重判+$12万罚款

发布者:天津包子 | 2022-12-05 15:15:47 | 来源:温哥华港湾

【星网专讯】据加拿大税务局 (CRA) 宣布,一名十多年前逃税超过 120,000 加元的华人男子被判入狱 30 个月。

CRA 在上周五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列治文市的 Eric Ho(又名 Eric Siu-Kei Ho 和 Pat Lee)在 2012 年首次被指控未能报告应税收入,并涉嫌教唆他人进行超过 5,000 加元的逃税欺诈。2012 年 3 月 5 日,由于Eric Ho未能在首次预定出庭时间出庭,当局于是对他发出逮捕令。CRA 表示,Eric Ho在十多年后,2022年8 月 11 日自首。 根据 CRA 的指控,Eric Ho未有申报 2004 年至 2008 纳税年度的 582,641 加元的应税收入,逃税合共122,367 加元。 Eric Ho于 2022 年 10 月 6 日承认了一项未根据《所得税法》申报应税收入的罪名,以及一项根据《刑法》教唆他人实施超过5,000元欺诈的罪名。 他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院被判刑,至 30 个月的监禁和总计 122,367 加元的罚款,相当于所逃税款的 100%。

CRA 在新闻稿中补充说:“Eric Ho是卑诗省Paradigm Education Group的‘教育家’。这家教育中心实际上是一个教授欺诈手段的机构,帮助加拿大各地的人逃税。他从 2002 年到 2010 年,一直向所谓的‘学生’传授逃税的方法。然而所谓的方法其实是基于一个错误的前提,即是只有声称为“法人”(legal persons)才须缴税,如果一个人宣称自己是“自然人”(natural person) 就可以无需缴税。 CRA 表示,Eric Ho 透过与Paradigm Education Group合作而从中获得收入,包括销售 Paradigm Education Group的 DVD、CD 和书籍。 CRA将 Eric Ho 和Paradigm Education Group描述为“税务抗议者”(tax protester),并警告若把这些理论与事实混淆,就会面对严重的财务及法律问题,就是违反“入息税法”(Income Tax Act)及其他相关税务法例,最终的代价就是受到法律制裁。

CRA 表示:“对于那些参与“税务抗议者”计划的人,CRA 将重新评估他们的所得税,并会收取利息加处以罚款。法院还可以对逃税处以 50% 至 200% 的罚款,对逃税最高可判处 5 年监禁,对税务欺诈最高可判处 14 年监禁。” 据 CRA 称,在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期间,加拿大已有 15 名税务抗议者被定罪。法院对他们处以总计超过 190 万加元的罚款,并判处他们总共 29.75 年的监禁。

该机构表示:“除了法院处以罚款和/或监禁外,被定罪的纳税人还必须支付全部欠税额,以及相关利息和罚款。” 最后提醒一句,逃税乃犯法行为,切勿因小失大,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