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亲戚因这样做 华人移民要付150万海外买家税

发布者:北京四合院 | 2019-06-30 08:11:27 | 来源:温哥华港湾

【星网专讯】

6月21日,来自中国的地产投资商王国章(Guozhang Wang,音)将BC省最高法院告上法庭,因为他拒绝支付一张150万加元的地税账单。

 

王国章和她的家人早在2010年就已经移民加拿大了2016年11月,王购买了位于5584 Churchill St.上的一间豪宅,价格是862万加元,但是,其中431万元的房贷按揭无法找到放贷人,于是王的CIBC按揭经纪建议他找一位担保人。

由于在出国前,王国章将自己在中国的生意以800万元人民币转卖给亲戚赵国方(Guofang Zhao,音)和黄丹(Dan Huang,音)夫妇。然而他们夫妇没有现金,所以王同意对他们无息无限期放贷。此外,这对夫妇还追加了借款1240万元人民币,等到生意转好后开始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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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王国章找到了黄丹帮忙,在2017年1月的购房合同附件上,黄丹成为这间豪宅的1%业权所有人。

王国章就黄丹拥有的1%业权支付了海外买家税,但政府评估的地税为1,529,600元,其中有1,280,070元为海外买家税。

2016年8月2日起,BC向购买大温住宅物业的海外买家加征15%物业转让税。在2018年2月,税率又调高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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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章所收到的地税账单,海外买家税远高于1%业权比例,原因是,当局认为王国章获得对方的很多还款,已用于偿还贷款,所以,黄丹的实际产权比例远高于1%。

今年3月,BC财政厅确认该海外买家税评估金额,是假设黄丹在2017年3月偿还贷款,是为了买入该间Churchill St的物业而估计,认为黄丹已获得实际权益。

但王国章方辩称,黄丹在该物业没有实际权益,而黄丹夫妇没有参与中国或加拿大的房地产买卖,他们除一天在温哥华国际机场短暂停留外,没有来过加拿大。

黄丹名义上拥有该物业1%业权,只是为了应CIBC按揭经纪的要求,担任王国章的按揭贷款担保人,别无其他原因。

争议中的这座豪宅有8间卧室和5间浴室,目前已经挂牌上市出售,售价为1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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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诉陈述都未在法庭上得到证实。

其实,类似案例在大温并不少见,就在上月,拥有加国永久居民身份的华裔女子杨紫(Zi Yang,译音),以居住在中国的前夫占物业业权仅1%为理由,拒绝缴付约24万元的海外买家税。

2017年,杨女士在列治文购置了她的自用房。但是贷款的时候,杨女士一个人的信用不够,就使用前夫何先生当了贷款担保人,最终房子以160万的价格成交,而前夫何先生拥有1%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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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省财政厅要求她支付这栋房100%的海外买家税,高达$237,000加元。

对于杨女士来说,20多万的海外买家税不是小数目,她坚持上诉要和NDP财政厅讨个公道。

财政厅审计员Devon De Wynter表示:“尽管你不是外国人,但是没有证据证明你不是在帮外国人持有一部分财产。”

同时,他要求杨女士提供当时的银行流水,买房时有一笔超过514,000加元的银行汇票汇入杨女士的账户,这笔汇票的来源可疑。

Devon还说:“你曾经说,买房的部分款项是你前夫支付的,但是你跟我们汇报的时候把故事改成了你从你姐姐那借的钱。请你澄清这些问题。”

法庭文件显示,去年夏天,杨紫已经卖掉了那座房子,又在同一地区花200万加元买了另一所。这次没有担保人。此前,她已经支付了她计算出的按照前夫拥有1%产权应交的外国买家税2,400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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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双方的这些指控均未在法庭上得到证实。

在这里提醒买家注意:

BC省官网在申报转让税(File Your Property Transfer Tax)时明文规定:

以下人不能被豁免:一个在加拿大纳税的加拿大居民帮外国人持有财产,帮他获益。

(including examining circumstances where Canadians, as taxable trustees, hold property in trust for a foreign entity or are trustees where a beneficiary may be a foreign entity.)

切勿因为一时疏忽,造成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