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或将明文规定:餐厅雇主禁抽小费

发布者:会跳舞的面包圈 | 2013-04-11 11:24:54 | 来源:世界新闻网

【星网专讯】安省新民主党要求修改劳工法,禁止餐馆和酒吧老板分享员工小费,劳工厅长表示赞同,因此这项修正案有可能过关。

新民主党籍省议员普鲁在提交这项法案时说,这是安省历史上最简短的议案,只有一行字:雇主不可以分享雇员的小费或者服务费。

依照惯例,酒吧或餐馆侍者通常要拿出相当于销售额4%的钱与厨房雇员分享,很多酒吧或餐馆东主也参与分享这些钱。这也就是说,一位侍者每做1000元生意,便要上缴40元,而不管他们是否收到小费。而且顾客大多没有意识到,他们付给侍者的小费,有相当一部分流到老板口袋中去了。

普鲁指出说,管理层与侍者分享小费,此事对侍者不公,再说管理层从不为小费收费缴纳所得税,这种做法在纽约州属非法,在安省也应该被界定为非法。

由于酒吧或餐馆侍者被视为有小费收入,因此最低时薪仅为8.9元,低于其他行业大多数雇员最低时薪10.25元。

安省劳工厅长纳启说,他在餐馆进餐后留下的小费,是留给侍者的,不是给管理人员,因此他赞同安省应该就此立法。

这与前任劳工厅长杰芙瑞对此事的看法大有改变,杰芙瑞去年夏季曾称,只要雇主在雇请员工时,向其明白说明分享小费的事宜,这么做也可以,如果优秀的侍者不想与雇主分享小费,总是可以另觅高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