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降低声量法生效 电视节目与广告音量需一致

发布者:北京四合院 | 2012-09-01 09:45:18 | 来源:明报

【星网专讯】电视广告音量法规今日生效﹐加拿大广播及电讯管理委员会要求数码广播商採取措施﹐确保电视节目与广告音量一致。
加拿大电视广告的音量比一般节目的大﹐消费者多年来都有批评。广播及电讯管理委员会去年曾询问观眾﹐电视广告音量是否太大﹐大约7,000人说是。它说﹐民眾的回应率很高﹐比前3年的投诉总数字大10倍。

在职广播及电讯管理委员会主席范芬克斯坦(Konrad von Finckenstein)1年前说﹕「广播商容许震耳广告干扰观眾﹐我们别无他法﹐只好设定清晰的规则﹐终止太大声的广告。」它去年12月草拟规则﹐让广播商回应。它在今年5月说﹐9月是限制广告音量的限期。

广播及电讯管理委员会说﹐它採用2009年的国际标准﹐量度和控制电视信号﹐平衡节目和广告的音量。它的新闻稿说﹕「它们的设计是确保节目加插广告﹐观眾不必拿起摇控器。」
广播商也要负责维持节目音量﹐确保节目和广告的音量平均。新标准只适用于数码信号﹐新例成效有待观察。
不过﹐广播及电讯管理委员会给民眾心理准备﹐不能期待新例矫正所有声浪问题。它说﹐正常音量的广告在较清静的节目后播放﹐观眾可能也有吵耳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