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帮抢楼花?三名地产经纪或被判2年、罚5万

发布者:天津包子 | 2017-09-17 07:47:35 | 来源:温哥华港湾

【星网专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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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炒楼花的高潮一直没退,抢楼花也常常是大排长龙,等上几个小时未果。地产界一直流传着“不找地产经纪,根本抢不到楼花。”的说法。

但是你知道吗?找人抢楼花可能触碰了法律底线。而且,帮人抢楼花可能遭到重罚,甚至负担刑事责任……

最近,多伦多的三个地产经纪就失手了。

据《环球邮报》本周三的报道:安省房地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CO)已经对三名房地产经纪提出指控,称他们接受来自潜在买家的金钱,以换取公寓楼花的“优先购买权”。

RECO称根据地产和商业中介法(REBBA),一旦这三人罪名成立,将面对最高$50,000的罚款以及两年监禁。

根据安省地产和商业中介法(REBBA),地产经纪除了从雇佣他们的经纪公司收取房屋交易代理费外,禁止向其他任何人收取费用。

RECO在今天公开了这三名地产经纪的身份,他们分别是Sean Brackin,Fang Emmy Ruan,以及Jin Wang;从姓名来看,其中至少两人为华裔地产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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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Sean Brackin的个案为例,他今年4月在多伦多东面Oshawa市代理出售新房时,为了免让贵宾客户排队,于是随机选择了67位买家,并请他们提前看房。但其中有人将邀请函转手出售,获利数千元。Brackin不认为他在过程中有什么错……

RECO的常务执行官Kelvin Kucey对《环球邮报》表示,他们接到消费者至少5宗相关投诉,称有地产经纪私下收到买家的现金之后,让准买家得到公寓楼花的“优先购买权”。

这样的购买权被称之为所谓的“入门费”(entry fees),这种做法其实是违反了地产和商业中介法的条例,RECO已经将调查结果通知了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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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的调查人员一直在与警方合作调查,怀疑其中一到两宗个案可能还涉及金融欺诈

因此,买家在听到这种说法要格外小心,很可能楼花没买到,钱还被骗。

所以这些地产经纪是怎么得到上文提到的“优先购买权”的呢?

其实是寓开放商将楼花的销售外包给营销公司,并由他们让一些销售业绩良好、人脉熟络或是手头有买家群的经纪在楼花公开发售前,就提前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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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诉者称事先向涉案经纪交了$5,000,另外一名妇女则交得更多,她给了其中一名经纪$30,000。即使最后买到了楼花,之前给的这些钱也打了水漂,而且收钱的经纪连收据也没有给一个。

公寓的价格不断攀升,不少买家为急于买到心仪之屋而给经纪个好处费,好像在公寓楼花预售这一块更加普遍。很多人对于这样的现象都并不感到惊讶。

房地产博客博主David Fleming表示:主要是获得“优先购买权”有利可图,无论是经纪,还是买家,都是为利而来。因为买家即使先花一点钱,但在获得“优先权”并买下楼花之后可以转卖牟利。

这里的核心问题是个利益问题,但唯一的问题就是不合法……

加中地产投资总商会会长袁浩彬(Herman Yuan)表示:他深感这个做法不仅坏了经纪的名声,也损害了消费者利益。